1、休药期
是指从动物停止给药到动物源性食品中药物残留浓度降至残留限值以下所需的时间,也就是说,从动物停止用药到允许屠宰和上市的时间间隔。根据兽药在可食用组织中的残留浓度及其消除规律的实验数据,确定兽药的停药期。停药期因动物种类、药物类型、制剂形式、剂量和给药途径而异,短则几小时,长则几周甚至更长。这与药物在动物体内的清除率和残留限量有关。在停药期间,动物组织或产品中存在的具有毒理学意义的残留物可能会逐渐从动物体内清除,直到达到或低于“残留限量”。
2.非法添加
是指为追求利润、快速见效,饲料中使用的兽药(制剂、针剂等)不按国家标准生产,违规添加抗生素、禁用兽药、人用药物和其他未经农业部门批准使用的化合物。农业部发布了多种非法添加检测方法,如2016年第2451号公告,其中规定了5项检测方法标准,包括《兽药中非法添加甲氧嘧啶检测方法》,涵盖了甲氧嘧啶等10多种兽药非法添加药物的检测标准,海葵、喹啉和乙酰甲喹。此外,还检测到非法添加的化合物,如非普雷酮、喹诺酮类、喹啉、磺胺、硝基呋喃、清热止痛等。农业部门对非法添加进行了专项检测。例如,2020年2月,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2020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方案的通知》,明确兽药检验机构应当对质量监督抽查产品进行违法添加其他药品的筛查。涉及农业农村部第169号、农业部公报第2353号、第2395号、第2448号、第2451号、第2571号等检查办法。
3.人类医学和动物医学
兽药残留是“动物源性食品中的兽药残留”的缩写,是指药物的原始形式或其代谢产物经过药物处理后在动物的细胞、组织或器官中积累和储存。长期食用含有兽药残留的动物源性食品会危害人体健康。然而,人类和动物使用药物会增加动物产生耐药性的机会,使控制动物疫情变得更加困难。
4、超出使用范围
对销售和使用者使用兽药的规定缺乏了解,或对兽药的使用宣传不足,都可能导致过度使用,例如在家禽身上使用只允许在牲畜身上使用的药物。过度使用可能发生在农村地区和其他分散的小型养殖场,是农业部门打击的问题。